青山区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包头晶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7 08:31:09
新商标法明确界定并禁止了商标抢注行为,增加了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规定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规定等。标法将于5月1日施行。这次修法,积极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现行包头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记者日前采访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问:新商标法增加了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那么,什么样的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答:为更好满足申请人的多样化需求,新商标法取消了现行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将声音纳入到商标可申请注册的范围。为适应新法要求,工商总局在新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对声音商标申请注册的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并制定了《声音商标受理和审查标准》。
问:长期以来,“驰名商标”被误读为一种荣誉称号。针对这一问题,新商标法明确规定,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等。对于在5月1日前还没有卖完的违禁商品,工商部门将如何处理?
答:新商标法颁布后,工商总局及时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利用过渡期对辖区内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和培训,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规范使用驰名商标。同时,启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改工作,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有哪些?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汇总,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问题内容:书面情况下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问题回答::使用注册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组织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问题内容: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问题内容:违反商标有关规定注册的商标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包头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问题内容: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问题内容:以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的行为有哪些?问题回答:
一、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三、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四、侵犯他人合法的在线权利进行注册的;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行为。
问题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处理商标争议申请?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一句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评审程序是什么?问题回答:
一、申请人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回答: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限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日期;二、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类似商品;三、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近似的。
问题内容:什么是注册商标争议?问题回答:商标争议实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预期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问题内容:哪些情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应予以撤销、变更?问题回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二、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三、质押合同无效的;四、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问题内容: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登记的时间和审查期限有什么要求?问题回答: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颜色是所有包装中最容易刺激销售的重要元素,因此为了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也需要选择能够突出商品特性的色调组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品牌的特征,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从而产生对顾客的强大感召力。因此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颜色组合商标了,然而颜色组合商标并不是那么好注册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颜色组合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颜色组合商标不予注册?
1.与他人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不能注册,因为容易导致混淆。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注册商标之前做好商标查询工作,颜色组合商标查询不仅仅为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也是为了查看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因为对颜色组合商标而言,显著性特征尤为重要。
2.颜色组合商标与已经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颜色组合相同或者相似不能注册。
3.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注册。
4.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应当不予注册;
5.颜色组合商标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关于这个方面可以查看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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